日前,沃尔沃XC60车主周先生向本报投诉,反映自己在汽车“三包”政策实施前购买的车辆出现问题后,车企推卸责任。
周先生在2012年11月购买了一款沃尔沃XC60个性运动版车型,据称,该车自购买之日起就问题不断,虽然4S店认真负责地检查维修,并对车辆做了四轮动平衡、更换四条轮胎以及调对车辆半轴等,但仍然没有完全解决问题。“于是4S店上报沃尔沃总部,总部派来检测人员进行试驾和检测,也没检测出具体问题。” 周先生说,沃尔沃厂家检测人员最后给出的解释是“车辆属于个性运动版,出现这样的问题属于正常现象,不是质量问题”。但是,却没有给出相关的车辆合格证明。
采访中,沃尔沃4S店的售后经理表示,该车方向盘抖动问题是存在的。正是由于对这个问题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双方目前各执一词。厂家认为该抖动属于合理范围内,而车主对产生这样的抖动情况不能接受。
通过调查,北京商报记者发现,汽车“三包”政策落地后,车主们在近期对于未在政策范围内的故障车辆开始了集中维权。对此,多位业内专家表示:首先,这些车主可以通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开通的投诉平台和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其次,车主在车辆出现问题时一定要收集相关的证据,以便在必要时向相关部门出示。
据北京商报记者了解,汽车“三包”的正式施行对车企有了约束力。不过,对于多数品牌来说,只有在10月1日后销售的新车才能享受汽车“三包”政策。就10月1日之前购车是否受到汽车“三包”政策保护的问题,汽车分析师贾新光认为,对于此前购买车辆因质量问题产生的纠纷,汽车“三包”政策在法律上有参照意义。但他也同时指出,参照意义和法规效力毕竟不是同一个概念,车主还需做好相关准备。上述沃尔沃4S店售后经理也表示,目前4S店也考虑参考汽车“三包”中的相关政策来处理这件事情,现在正在与厂家进行沟通协调,希望能尽快给车主一个满意的答复。
“如果协商未果,车主可以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开通的投诉平台和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贾新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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