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裁定:四川捷跑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商标“捷跑JIEPAO”予以核准注册。
等了快两年,9月13日,四川捷跑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徐女士终于收到了一份裁定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裁定:四川捷跑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商标“捷跑JIEPAO”予以核准注册。
此前,世界知名车商美洲虎公司认为,“捷跑JIEPAO”商标仿冒了其“捷豹JIEBAO”商标。
徐女士说,四川捷跑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创办于2003年年底,公司名称“捷跑”是在2004年取的,意为希望公司的出租车“多拉快跑”。
“名字取好后,我们就委托四川司马知识产权事务所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在申请书上,徐女士为公司在12、35、37、39等4个服务类别,以中文“捷跑”和拼音“JIEPAO”申请注册商标,“其中39类是出租车运输服务,12、35、37类别属于保护性注册。”
2007年12月,“捷跑”商标通过初步审定,并在商标局第1099期商标公告,公告期3个月。
2008年3月12日,也就是公告期的最后一天,英国著名汽车制造商美洲虎车辆有限公司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要求驳回“捷跑”的商标注册,他们认为,“捷跑”和“捷豹”商标中文文字和拼音组成非常相似,尤其是“JIEBAO”和“JIEPAO”只相差一个字母,而且字母“B”和“P”字形也很相近,两个商标属于近似商标,容易误导消费者,并且“捷豹”商标已在中国大量注册、宣传和使用,多次被相关机构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商标局在审理后认为,“捷跑JIEPAO”与异议人引证于类似商品上在先注册的“捷豹JIEBAO”、“图形”和“JAGUAR”商标未构成近似,且要求认定其引证商标“捷豹JIEBAO”为驰名商标证据不足,对“捷跑JIEPAO”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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