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或许可以”近日发帖称:
前几天回老家时,汽车轮胎被路边的水泥墩子刮破,原以为自己入了“全险”,只要等来保险公司就可以了,不料,保险公司勘查后称,汽车轮胎不属于投保范围。唉,当初就图个“全险”,结果保得还是不全。
记者调查
8月10日,记者联系上网友“或许可以”本人高先生,高先生称,当时以为只要入了“全险”,保险公司便会赔偿所有损失,没想到轮胎破损时保险公司拒赔。高先生驾车回老家时,汽车轮胎被路边水泥墩刮破,保险公司以轮胎损失不是交通事故损失为由,不予理赔。
投保人车辆入了“全险”,保险公司是否就应该赔偿车辆的任何意外损失呢?对此,记者采访了高先生投保的保险公司,该公司相关人员表示,平常所说的“全险”,包括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投保这些险种后,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便可获得相应赔偿(包括轮胎、车玻璃、因碰撞导致的自燃、车身划痕等)。但是,高先生的车辆轮胎损害是自身原因造成的,不是交通事故,所以不赔。但是,如果在入“全险”时,入了单独的轮胎险,那么,像这种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轮胎破损,也应赔偿。
山东省仓圣律师事务所赵峰律师却认为,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比较牵强。高先生的车辆轮胎被刮破,实为单方面交通事故,可以申请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单方交通事故中的轮胎损失,车辆入有“全险”的,保险公司应予赔偿。另外,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的免赔事项必须要明确告知投保人,否则不能免除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赵律师提醒车主,在签合同前必须看清、问清保险事项,对于责任不清的事项理清责任,并标注到合同上。发生保险事故后,如果被保险公司拒赔,投保险最好及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如果保险公司的拒赔不符合《保险法》的规定,车主可依法起诉保险公司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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