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赛者必须同时参考《2017年国际汽联越野拉力赛通则》及其附件,以及《运动总则》附件J281/282/283/284/285/286/287条。这些规则可以从国际汽联网站www.fia.com/Sport/Regulations/FIACross-Coun Rallies处下载(以上地址不是链接,需按以上分级逐级进入网站查找)
1.赛事特征
赛事名称:“一汽丰田杯”第十二届428青藏高原拉力赛暨2017中国汽车越野锦标赛青藏高原分站赛是经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批准的越野马拉松赛。
2.赛事注册
2.1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青海省体育局、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海西藏族蒙古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共同主办。青海省登山运动管理中心、西藏四二八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海南州文化体育广电局、海西州文化体育广电局、北京中汽摩运动发展公司承办,于2017年8月16日—8月22日举办。赛事全程约2000公里,包括为期7天、6个特殊赛段、特殊赛段里程约800公里。
2.2本规则的中文版本是唯一适用的规则。
如遇任何法律问题,只能在中国进行审理,且中国法律是唯一适用的法律。
3.赛事日程
3.1、
第十二届428青藏高原拉力赛、赛事日程 | |||||
日程 |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
8月15日 | 星期二 | 9:00-17:00 | 行政检验 | 西宁市海湖体育中心 | |
第1天 | 8月16日 | 星期三 | 9:00-11:30 | 行政检验、车检 | 西宁市海湖体育中心 |
16:00-17:00 | 赛员会 | 西宁市海湖体育中心 | |||
19:00-22:00 | 开幕式 | 西宁市海湖体育中心 | |||
第2天 | 8月17日 | 星期四 | 8:30 | SS1、龙羊峡赛段 | 海南州、共和县境内 |
第3天 | 8月18日 | 星期五 | 7:30 | SS2、沙珠玉赛段 | 海南州、共和县境内 |
第4天 | 8月19日 | 星期六 | 8:00 | SS3、金子海赛段 | 德令哈境内 |
第5天 | 8月20日 | 星期日 | 8:00 | SS4、雅丹部落赛段 | 都兰县境内 |
第6天 | 8月21日 | 星期一 | 8:00 | SS5、昆仑山赛段 | 格尔木境内 |
第7天 | 8月22日 | 星期二 | 8:00 | SS6、胡杨林赛段 | 格尔木境内 |
15:00 | 收车仪式 | 格尔木市盐湖广场 | |||
18:30 | 颁奖仪式 | 格尔木市凯邦瑞斯丽大酒店宴会厅 |
报名:
开始:2017年7月20日
地点: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
西藏四二八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报名截至:2017年8月10日(星期四)17:00
营地维修区/总部营地:
总部营地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青海体育中心营地。
时间:2017年8月15日-8月17日上午
赛事总部/公告板/微信群:
地点:总部酒店秘书处
时间:2017年8月15日-2017年8月22日12:00
报到及行政检验:
地点:赛事秘书处(青海体育中心营地竞体宾馆大厅)
时间:2017年8月15日(星期二 08:00-18:00)
赛员会:
第一次(全体必须参加)
地点:青海体育中心会议厅
时间:2017年8月16日(星期三)16:00
车检:
预车检
时间:2017年8月15日
地点:总部营地
汽车车检主管:孙再明、薛长宝
正式车检
时间:2017年8月15日-16日16:00结束
地点:总部营地车检区
参赛者必须按时间表(行政检验完毕后公布)到车检裁判处报到车检。
记者注册:
地点:新闻办公室(总部营地新闻中心)
时间:2017年8月15日 11:00-12:30 14:00-18:00
赛前新闻发布会:(待定)
地点:待定
时间:待定
路书发放:
前期路书:行政检验时秘书处发放
第一阶段:SS1(159km)8月16日,总部酒店秘书处发放
第二阶段:SS2(188km)8月17日,总部酒店秘书处发放
第三阶段:SS3(157km)8月18日,总部酒店秘书处发放
第四阶段:SS4(185km)8月19日,总部酒店秘书处发放
第五阶段:SS5(152km)8月20日,总部酒店秘书处发放
第六阶段:SS6(24km) 8月21日,总部酒店秘书处发放
公布发车资格名单/发车顺序:
发车仪式与第一赛段:8月16日18:00 总部秘书处
第二至六阶段:22:00 总部/营地公告板/微信群
仲裁会:
第一次:8月16日17:00
地点:青海体育中心营地
其他时间:每阶段后 19:00
地点:仲裁会议室(总部酒店)
最后一次:8月22日16:00
地点:格尔木市总部酒店
发车仪式: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海湖体育中心南广场
时间:2017年8月16日(星期三)
19:00全部赛车到达等候区
20:00首辆赛车发车
收车仪式:
地点:格尔木盐湖广场
时间:2017年8月22日(星期二)15:00
颁奖仪式:
地点:格尔木市凯邦瑞斯丽大酒店宴会厅
时间:2017年8月22日(星期二)18:30
最终车检:
地点:格尔木市总部酒店封闭停车场
时间:2017年8月22日(星期二)16:30-17:30
完成最后赛程的车组进入营地后,听从裁判员指挥直接进入车检封闭区,进行封闭车检。
公布成绩的时间和地点:
初步成绩:
地点:格尔木市总部酒店公告板
时间:2017年8月22日(星期二)18:00
3.3 组委会
略
3.4 赛员联络部
8月16日前,请与赛员联络部联系:
联系人:
周青扬 电话:13810347533、邮箱:1030013865@QQ.com
4. 定义
4.1 允许的时间
a) 每一车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每一行驶路段;
b) 任何迟于规定时间到达行驶路段终点的车组将被罚时,按分钟累计;
c) 任何先于规定时间到达行驶路段终点的车组将被罚时,按分钟累计。各阶段终点时间控制点允许提前报到而不受处罚。
4.2 赛员会
赛员会将由组织者的代表召开,车组成员以及车队经理、至少一名维修代表必须参加第一次赛员会,推荐车组成员参加之后的赛员会。赛事主管将参加赛员会。
赛员会之前,或最迟于赛员会进行中,有关安全和路线(对路书的修改)的信息,将以赛事主管签发的公告形式,公布在官方公告栏上。
4.4 公告
官方公告是规则的一个组成部分,用于对规则的修改、澄清和补充。
官方公告需标明日期并签署:
- 在车检前,经中国汽摩联批准后,由组织者签发;
- 比赛期间,由赛事主管和仲裁委员会签发;
- 比赛期间,除因不具备签收条件外,车组应签收公告。
4.6 车组
汽车组最多包含1名车手和1名领航,所有车手和领航必须持有当年有效的比赛执照,且车手的驾驶执照应与所驾车型匹配。
4.7 比赛进程
赛事始于行政检验和/或车检(如果可行的话,包括对车辆零部件的检验),在以下的时间节点之一过期后结束,取决于哪一个时间节点是稍晚的:
- 投诉或上诉的时限或仲裁的听证会结束后;
- 根据《国际运动总则》执行的行政检验和赛后车检结束;
- 颁奖结束。
4.10维修
对于赛车进行的任何工作和/或在赛车视线范围内出现人员即视为维修。
4.15 允许的最大时间
给定每一特殊赛段的最大时间。任何超过此时间的车组,将被施以从固定处罚到除名不等的处罚。在超过最大给时那一刻,时间控制点对相关赛员来说已经关闭。
4.16 T3行驶路线运输
比赛期间, T3组可以在行驶路线运输赛车,但不再计入比赛总排名。
5. 官员
5.2 官员名单
赛事官员:
观 察 员:何建东
仲裁主席:陆鸣尧
仲裁委员:万 翔
赛事主管:宋 军
赛事副主管:周京京
裁 判 长:宋庆祥
大型活动主管:李 河
车检主管:孙再明、薛长宝
成统主管:韩 冬
通讯主管:周京京(兼)
赛事秘书:周青扬
后勤主管:穆奉田
赛员联络官:周青扬(兼)
6. 规则和公布
6.1 定义
赛事中所产生的所有争议将根据以下规则予以解决:
a) 国际汽联《国际运动总则》及其附件;
b) 国际汽联《2017年越野拉力赛通则》及其附件;
c) 国际汽联《国际运动总则》附件J第281、282、283、284(T2)、285(T1)、286(T3)、287(T4);
d) 《2017年越野拉力赛比赛通则》;
e) 《2017年汽车越野系列赛车辆技术规则》;
f) 本规则,上述文件内容冲突时以本规则为准;
任何对于规则的修改都将通以公告的形式公布。
6.2 对于规则的投诉
任何对于规则的投诉或规则中未阐述的情况,均将由赛事仲裁委员会自身做出决定。
6.4 投诉
如果有投诉发生,赛事主管和仲裁委员会将考虑视频画面、图片以及从追踪系统、ENB导航设备和超车报警器上下载的数据作为参考。
6.5 规则
最终规则将会在http://www.fasc.org.cn/上公布,赛事组委会将为所有报名人和赛会官员提供印刷版本。
7. 对规则的修改-公告
7.3 公布公告
公告将会在总部的官方公告板上张贴。也会尽快直接发放给车组,车组必须签收。
7.4 公告的印刷
公告需使用黄纸印刷。
8. 规则的适用和解释
8.3 官方语言
官方语言将是中文。如果产生任何对于规则解释的争议,只有中文版本可以作为最终依据。规则中未直接允许的即为禁止的。
9. 车辆资格
9.1 综述
赛事对最大车重小于等于3500kg的T1、T2、T3组车辆注册车辆开放。所有车辆必须符合《2017年汽车越野系列赛车辆技术规则》即G281、G282、G283、G285(T1)、G284(T2)、G286(T3)、G287(T4)。
- T1组:符合《改装车(T1)组特别规则》(G285)的改装越野车。
T1.1级别:汽油改装四驱越野车
T1.2级别:柴油改装四驱越野车
T1.3级别:汽油改装两驱越野车
T1.4级别:柴油改装两驱越野车
- T2组:符合《量产车(T2)组特别规则》(G284)的量产越野车。
T2.1级别:汽油量产四驱越野车
T2.2级别:柴油量产四驱越野车
- T3组:符合《改装车(T3)组特别规则》(G286)第十条的轻型越野车。
- 公开组:符合美国SCORE标准,并经SCORE国际组织认证或符合美国SCORE标准却未经SCORE国际组织认证,但遵照《改装通则》(G282) 、《安全装备和改装》(G283)进行改装,需安装前挡风玻璃且有封闭驾驶室,并得到中汽摩联批准的巴吉车。
- 新能源组:参照《量产车(T2)组特别规则》(G284)进行改装的不以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的车辆。
9.2 各组注意事项
9.2.1 T1组、T2组、公开组、新能源组
- T2、新能源组只接受厂商报名,且必须参照《2017汽车越野系列赛T2、T4组车辆注册办法》进行注册。
- T2组车辆可以被允许参加T1组的比赛。
- 本站比赛强制施行以下规定:
- T1组G285.3.2.1条,关于车身宽度限制的规定。
- G283.14条,及各组特别规则关于安全油箱的所有规定。
- 中汽摩联工作手册附件1、2中关于头盔、HANS、FHR系统的规定。
- T1、T2、T4、公开组、新能源组暂不执行以下规定:
- G283.7.1.1条,关于自动灭火器的规定。
- T1组G285.5.1.3,T2组G284.6.1中关于禁止使用涡轮增压汽油发动机的规定以及发动机进气限制器的规定。
9.2.2 T3组安全改装规则及相关注意事项
A、T3 组车辆接受厂商和俱乐部报名,临时进出口车辆国内厂商不能提供报名手续的,须提供外方改装机构相关改装认证及注册手续经中汽摩联批准后方可报名,且出入境手续须经由中汽摩联统一办理。
B、强制执行下列规则
- G283 第三条 关于自动油路切断器、管路、燃油泵及电缆的规定。
- G283 第七条 关于灭火系统及手动灭火器的规定。
- G283 第十三条 关于总线路切断器的规定。
- G283 第十四条 、G286第一条关于安全油箱的规定。
- G283 第十五条 关于防火保护的规定。
- G283第八条关于防滚架结构的规定。并对改装防滚架进行备案注册。
- 针对T3发动机铅封,无论由于何等原因(损坏、检查、维修)解开铅封的行为视为更换发动机,按照规则中18.4-更换发动机的条款进行处罚。
C、赛事报名截止前对报名的车辆实行赛前预车检制度,未通过预车检的车辆不接受报名,申请预车检需要提交下列文件。
- 车辆人员信息表
- 防滚架改装备案注册表
- 安全油箱及管路改装及认证备案表
- 赛员安全装备备案表
- 发动机铅封解决方案
9.2.3T3车组注意事项:
由于个别特殊赛段距离较长,强制要求各车型自身续航能力不少于250公里。
11. 报名
11.1 报名须知
任何参加此次赛事的人都必须将签字后的完整报名表连同报名费发送至赛员联络部,并填写至少以下内容:
- 全名、国籍、地址、赛照号码(报名人和/或车手)、每个车组成员的驾照号码;
- 车辆特征、组别和级别。
报名人、车手和领航员的国籍如果与组织者所属ASN的国籍不同,则必须执行《国际运动总则》第70条的规定。
国内车手和领航员报名参加T1、T2、T3、公开组、新能源组,必须持有中国汽摩联颁发的有效的F级或以上的2017年比赛执照。
港澳台报名人报名参加本次赛事,必须持有其所属协会颁发的有效比赛执照,或在报名表上盖上其所属协会的印章。
外籍报名人报名参加本次赛事,必须持有其所属协会颁发的有效比赛执照,或在报名表上盖上其所属协会的印章。
港澳台和外籍赛员必须持有中国政府颁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包括临时驾照)。
a) 俱乐部杯和厂商队杯
a1)俱乐部杯赛(T1.1 级别、T1.2 级别或T1.3级别)
在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注册的车队(参见《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车队注册规定及车队比赛执照申领办法》)均有资格参赛。参赛车队至少要有两辆同一级别(T1.1 级别、T1.2 级别或T1.3级别)赛车参加比赛(报名并发车)才能获得此奖项的成绩和积分,分站赛中每个注册车队在一个级别的俱乐部杯赛中最多指定三个车组。
a2) 厂商队杯赛(T2.1 级别或T2.2 级别或新能源组别)
在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注册的车队(参见《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车队注册规定及车队比赛执照申领办法》)均有资格参赛。参赛车队必须有同一级别或组别(T2.1 级别或T2.2 级别或新能源组别)至少两辆、至多三辆赛车参加比赛(报名并发车),才能获得此奖项的成绩和积分。参赛车队的赛车必须由同一汽车厂商生产、且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中注册,同时必须在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注册。参赛车队必须出具汽车制造商的参赛授权书。
b) 新能源组
报名参加新能源组的车手和领航员必须持有中国汽摩联颁发的有效的F级或以上的2017年比赛执照。
新能源组包括全部赛段的比赛。
参加新能源组的赛车必须符合《2017年全国汽车越野系列赛车辆安全装备和改装》(G283)的相关规定。
允许参加队赛的车队使用外籍车组,每个车队可以报名一个有外援参与的车组,该车组可获得本站车队积分车组,不占个人全年积分。
c) 赛员和报名人在报名上签字,即意味着将自身置于《国际运动总则》和这些规则的管辖之下,最晚在行政检验结束之前,车组成员和报名人必须在报名表上签字。
行政检验前,只有组委会有权批准更换一名或多名车组成员。行政检验和车检开始后,只有仲裁委员会有权更换一名或多名车组成员。
行政检验前,报名人可以使用与报名时同组别的车辆自由更换报名车辆。
如果在车检时发现某辆赛车与其报名参赛组别不符,在车检人员的提议下,由仲裁委员会将其放在其它组别或拒绝其报名。
只有加盟车队且附上报名费的报名才会被接受。
组委会保留根据《国际运动总则》第74条拒绝任何车手、领航员或报名人报名参赛的权力。
11.2 报名费
11.2a) 报名费和服务费:
比赛车辆 | 金 额 | 备 注 |
T1、T2、T3、公开组、新能源组 | 10000元RMB | 包括;赛车1辆、赛员2人 |
其 他 | 金 额 | 备 注 |
11.2b) 俱乐部杯、厂商队杯团体报名及服务费:
名称 | 金额 | 备注 |
俱乐部杯 | 免费 | |
厂商队杯 | 免费 |
拒绝组织者可选择广告的车组将额外缴纳上述报名及服务费的60%。
报名及服务费不包含由第三方提供的服务,以及赛事安全设备租用费和押金(非组织者收取)
卫星追踪器
比赛专用ENB(GPS)导航及超车报警设备
油料费
人身及车辆保险费用
临时驾照、车辆临时牌照等相关费用
车辆运输、海关等费用
对赛车收容产生的费用
其他
只有收到相应报名费的支票或银行转账票据后,报名才能生效。
必须遵守付款的截止日期。车组成员的最后名单必须于2017年8月15日前递交。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8月10日
11.3 付款
境外赛员和维修人员的报名费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
组织者保留拒绝在2017年8月15日前未支付报名费的车组的报名权利。
任何未全额付款的报名人将被拒绝发车,并扣留保证金。
a)报名费付款方式:
请将报名费(赛车)通过电汇方式按规定日期汇到如下帐户:
收款人: 西藏四二八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拉萨北京东路支行
收款账号: 5400 1043 7360 5300 2554
请将报名费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汇至“西藏四二八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后确认报名资格。
比赛结束后,会提供给每支车队一张发票。
b) 卫星追踪器、比赛专用导航系统押金汇款方式:
公司账户
公司名称:北京天宇卫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银行账号:3503018800 03337 03
注:因需退还押金,故汇款用途请注明 往来款
个人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6228 4500 1800 1040 078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昌平北七家支行
开户名:姜红军
联系电话:13801156313
11.4 押金
每部比赛专用导航系统(ENB)及车辆监控系统租用费为(本站):人民币 8000元,(含信息流量费),设备押金以车队为单位收取,每车对为人民币15000元(限三台)。个人报名选手每台押金10000元,相关公司将安排专人于行政检验时协助车组安装设备并收取租金及押金,在比赛结束日时收回设备,检查无损后退还设备押金。
11.6 赛事取消或推迟
无论因任何原因导致赛事不能举办,尤其是因下列原因,例如:未能获得中国汽摩联的批准、政治因素、经济困难、物流问题等因素,组织者仅负责退还已经收到的款项。
组织者收到的款项将最迟于宣布取消之日起30日内退还。
如果赛事推迟,组织者将立即以挂号信的方式通知每位报名人新的比赛日程。
如果报名人因比赛日期变更导致不能参赛,在收到组织者挂号信通知的8天内,以挂号信的方式向组织者申请退款。退款最迟将于收到申请后30日内完成。
在所有情况下,报名人只能申请退还已支付的款项。
12. 轮胎
12.1轮胎花纹可以不一致,轮胎尺寸不限。(公开组除外)
12.3 禁止轮胎开槽。(公开组除外)
12.4依照G283.18条规定,车检裁判员在各赛段终点对备用轮胎数量进行检查,车组即使在赛段内更换轮胎,也必须将旧轮毂携带出赛段。否则将受到仲裁处罚
14 车组/安全装备
14.1 执照
每一组别的参赛车组都必须持有2017年有效的比赛执照。
行政检验时,境外赛员必须出具相关协会的比赛执照和证明函。
维修人员不强制比赛执照。
14.3除了在维修、加油及补充规则中所规定的例外情况外,整个特殊赛段中,全体车组成员必须都在车上。如果一名成员退出,或发现有第三方在车上(除非是在运送伤员),该辆赛车将被除名。
14.5 强制安全装备
a) 特殊赛段的比赛期间,强制赛员穿着佩戴以下在国际汽联注册的安全装备(《国际运动总则》附件L,第3章),违者立即除名:
- 注册头盔(FIA第25号清单),建议每车组配备全盔或越野摩托车护目镜,以备在前风挡破损后继续发车。
- 注册防火赛服(FIA第27号清单)
上述装备必须进行车检,否则拒绝发车。
b)比赛期间(赛段和行驶路段),车组需使用国际汽联批准的安全带。
- 强制在全部比赛路线中系好安全带。未系安全带将受到以下处罚:
- 第1次违规:罚款800元人名币
- 第2次违规:罚款4000元人民币
- 第3次违规:除名
组织者将在赛事路线上进行检查。
c) 特殊赛段内,强烈推荐使用在国际汽联注册的内衣、袜子和赛鞋(FIA8856-2000)。
d) 强烈推荐使用注册的HANS系统(FIA8858-2002)。
e) 在整个比赛路线上,强制摩托车手必须穿戴前后护甲。
- 头盔的使用寿命不得超过5年,需要通过车检。
整个比赛期间,组织者可能将安排专人在赛段的起点及比赛期间任何时候对赛车的安全装备进行检查。
14.6 救生设备
a) 出于安全原因,车组必须随车携带以下物品:
- 1个打火机
- 1个反光镜
- 1个手电
- 每一赛段发车时,车上每人5升水的储备+1.5升“驼峰式”饮水装备
- 每人1条救生毯
- 2个午餐包
- 1个闪光灯
- 1个指南针
- 1个急救包
- 每人1个安全带剪割器(放置在车手和领航员随手可及的地方)
- 1套追踪设备
- 1套比赛专用ENB(GPS)导航设备和超车报警器
b) 所有车组到达阶段发车点时,如果没有所有的救生设备(水和救生器材),将被勒令在最多30分钟内备齐设备。因此而使用的时间,将被视为时间控制点晚报到,每迟到1分钟,罚时1分钟,并将给出新的发车时间。阶段发车迟到30分钟的车组将被不允许发车。如果在接下来的阶段再次犯规,将受到仲裁委员会的处罚,甚至除名。
c) 安全和救生装备必须触手可及且不需要拆解,以便于赛事官员在每一阶段发车点检查。必须遵守各种安全装备的使用说明。
14.7 退赛和除名
a) 如果退赛,车组必须想办法尽快通知赛事总部,联系电话:13601086983、13911904320
未能遵守此条款规定的车组将有可能被拒绝参加以后的比赛。
另外,如果因退赛时未能及时通知赛事总部,而导致组委会的搜救行动,则相关车组必须承担因搜救而产生的费用,并在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下,要求相关车组所属运动协会的追加处罚。
b) 在任何阶段,如果发现使用直升机或其他方式运送车组成员的行为,将被立即除名。
c) 退赛或除名车组必须离开比赛并除去比赛号码和赛车牌。这些车辆可以继续以维修车的身份直至赛事结束,但前提是要遵守本规则第31.条和附件1的相关规定。
d) 如果退赛,车组自身负责尽快将安全设备退还给相关供应商(追踪系统,超车报警和ENB(GPS)导航设备)。相关设备必须退还至相关设备供应商位于总部的代表。任何情况下,组织者都不对设备的遗失负责。
e) 单个赛段的所有强制通过点未有效通过达到50%以上(含),视为该赛段超过最大给时,接受一次固定处罚。
未能在最大给时内完成赛段,接受一次固定处罚。
迟到30分钟以上,未向阶段起点报到的车组,接受一次固定处罚。
f) 所有车组(T1、T2、T3、公开组、新能源组、)最多只允许接受2次固定处罚,但其中最多只能有1次未向阶段起点报到而遭致的固定处罚,超过以上标准的车组将被除名!
14.9 赛道封闭
a) 组织者的收尾车将关闭赛道。
因不能确保收尾车会精确通过故障车辆的停放地点,所以要求赛员使用追踪系统(黄色报警键)向赛事总部报告故障车辆的地点。收尾车会对故障车辆的赛员进行收容,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负责收容故障车辆。
b) 拒绝被收尾车收容的赛员需签署免责声明,并交给收尾车的组委会工作人员。
如果赛员拒绝被收尾车收容,不得采取任何不利于组织者的行动。
15. 身份标识
15.5 比赛号牌缺失
缺失或将门胶贴或赛车牌贴错位置,将被处以10%报名费的现金罚款。
15.6车手和领航员(们)的名字连同他们的国旗(3cm-5cm高)必须出现在车身前翼或车门两侧。违反此规则将被处以报名费10%的罚款。
16. 广告
16.4 拒绝组织者的可选广告
拒绝组织者可选广告将被额外收取报名费的60%的费用。
16.6 粘贴广告
将以公告的形式公布组织者强制广告和可选广告。
可选广告如果涉及轮胎、汽油或润滑油品牌,拒绝这些广告将导致报名费增加60%。
1 | 最长25cm的风挡贴,10cm高,强制 |
2 | 2个拉力号牌,43×21.5cm,位于车身前部和后部 |
3 | 3个比赛号码,50×52cm,车顶贴必须从后上方可读 |
4 | 2个组织者的广告贴,50×52cm,可选的 |
5 | 1个组织者的广告贴,位于车手座椅和领航座椅之间的防滚架上 |
17. 行政检验和车检
17.1 综述
a) 所有车组成员必须通过车检和行政检验
地点:赛事营地
行政检验时,将会组织安全设备使用的强制参加课程:ENB导航及超车报警设备和卫星追踪系统。
b) 车辆到达车检时,必须安装好各种安全设备的支架、接线和天线,便于安装安全设备(ENB导航设备、超车报警和追踪系统)。
车辆必须整装待发前往车检报到。在车检结束后和进入封闭停车场这段时间内,不得对车辆进行任何接触。
所有车检中不符合规则的车辆要么更换其参赛组别,要么拒绝其参赛(由仲裁委员会决定)。
17.2 文件
a) 每个车组成员在行政检验时必须出具下列有效地原始文件:
- 2017年报名人/车手执照
- 相关运动协会的许可(境外赛员)
- T2组、T3组和新能源组的车辆注册文件
- 相关运动协会发放的车辆技术通行证
- 与所驾车型匹配的有效的驾驶执照
- 车辆登记书或行驶本(如有)
- 车辆保险证明(如有)
- 有效期超过2017/10/13的护照(外籍赛员)
- 有效签证(外籍赛员)
- 3/4车身的彩照
b) 赛员以个人信用保证,所呈验的文件均为有效文件。
不接受任何复印件和原件丢失声明,违者拒绝发车。
17.3 车辆的合规性
只有通过行政检验的车组方可将他们的安装好车牌和比赛号码的车辆带至车检,车检将检验一些常规型的东西:车辆的厂牌和型号、明显符合其参赛组别的要求、安全项目合规、符合《道路交通法》的要求。车检后,如果某辆赛车不符合技术/安全规则,仲裁委员会将为其设定一个最终时间,在此时间之前必须使赛车通过车检。
17.4 拒绝发车
只有符合安全规则和总则的车辆可以允许其发车。
17.5 比赛当中的检查
根据《国际运动总则》第145条的规定,比赛期间可以在任何时候对车组和车辆进行检查。整个比赛期间,报名人负责自身车辆符合技术要求。车辆报到车检即视为报名人已认为车辆符合技术要求。
17.6 缺少标记
如果需要安装新的标记,车组自身负责将这些标记保护好直至比赛结束。如果这些标记缺失,赛车将被除名,并以书面通知相关报名人。
17.7 最终车检
最终车检将在赛后举行。需要查验的车辆和车检的形式将以仲裁委员会签发的公告形式公布。
18. 标记
18.1 铅封机械部件
a) 前往车检前,所有的报名人必须在以下列出的零部件上打孔,以便铅封。比赛期间,报名人负责所有标记和铅封的存在。
每缺失一个打孔,将罚款人民币1200元。
b) 气门室盖两条螺丝:最小直径3.5mm
c) 车身和/或底盘:允许铅封通过的最小直径为3.5mm的孔和/或盖章的标记
18.2 缺失身份标记
如果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尤其是篡改原始的未经接触的标记,违规车组将被除名,包括协助进行违规的车组也将被除名。以上处罚并不排除相关赛员所属ASN追加更为严厉的处罚。
18.4 更换发动机
每场比赛每个报名人只允许使用一个备用发动机。如果更换发动机,将被罚时50小时。
19. 分配比赛号码-发车顺序
组委会是唯一有权分配比赛号码的组织,将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号码的分配:
- 中国汽摩联越野系列赛种子车手
- 参考国内两年越野系列赛单站成绩
- 其他号码的分配由组委会决定
19.1 阶段的发车顺序
本次比赛的发车顺序将按照中汽摩联种子选手、报名车组以往成绩和报名时间等信息排列,汽车组前10辆车2分钟间隔,10辆之后为1分钟间隔。
每天晚上在总部酒店公布所有报名人的发车顺序。
19.5 考虑的时间
发车顺序仅考虑赛段用时和与赛段有关的罚时(包括丢失航点、超速和不公正的行为)。
19.6 重新排位种子车手
出于安全原因考虑,仲裁委员会可以重新起草发车顺序并对任何国际汽联种子车手、中汽摩联种子车手进行重新排位。
在任何情况下,重新排位的车手都不得在阶段发车顺序中前10位的种子车手之前。如需重新排位,相关报名人需要在当天成绩公布后30分钟之内将书面申请交至秘书处。整个比赛期间,每个种子车手最多只允许两次调整发车顺序,截至上一阶段总成绩排位前20位的车手允许1次调整发车顺序。
19.7 行驶路段处罚
赛员和相关车队后援工作车在任何公众道路的交通违章行为都将累计到阶段成绩中,(违章罚分1分,追加处罚相关车组成绩10分钟)严重违法行为将受到组委会除名的处罚。
19.8 发车迟到
任何阶段起点发车迟到的车组都将受到每迟到1分钟罚时1分钟的处罚。
19.9 提前发车
特殊赛段不允许提前发车,任何违规者都将受到仲裁委员会的处罚,甚至可能导致相关车组被除名。
21. 官方路线
- 官方路线是由路书、开门车进行的修改和每个可见的和不可见的航点构成。
- 特殊赛段是专门为比赛当中的车组准备的竞赛路线。特殊赛段的发车点前有一个时间控制点,冲刺之后有一个时间控制点。
- 路书中将会提及阶段起/终点和特殊赛段起点/冲刺点的GPS坐标,以及组委会决定许多其他相关点位。
22. 航点及ENB(GPS)导航设备的操作
22.1 航点是使用经纬度来定义的地理位置点。有如下几类航点:
a) WPV(可见的航点)
路书中给出的航点并记录在ENB(GPS)设备中,当向一个可见的航点移动时,所有可用的信息均会显示在ENB(GPS)设备屏幕上。为有效通过WPV点,车组须在200m有效半径范围内通过。
b) WPM(隐藏的航点)
记录在ENB(GPS)和路书中的强制通过点,其GPS坐标不显示给报名人。只有报名人进入该点1km半径范围内后,GPS设备会指引报名人前往该航点。为有效通过WPM点,车组须在200m有效半径范围内通过。
c) WPE(渐现的航点)
当某一WPE点之前的航点被激活后,ENB(GPS)会指引报名人朝该WPE点移动,而不管该WPE点和之前航点之间的距离。如果连续几个WPE点,其工作方式同上。为有效通过WPE点,车组须在200m有效半径范围内通过。
d) WPS(安全航点)
用于确保赛员安全的一种航点,在路书中提及,但坐标不向赛员显现。只有当赛车进入该点3km半径内时,ENB(GPS)设备才将指引赛员前往该点。为有效通过WPS点,必须在90m半径范围内有效通过。
22.2所有航点将记录在标准ENB(GPS)设备内。
22.3 赛员必须依次通过所有航点。
22.4 未有效通过某个航点所招致的处罚应写在赛程表和路书中。
22.5 如果赛员想退出比赛,可以输入紧急解锁密码,一旦输入,将解锁ENB(GPS),并显示所有航点。紧急解锁密码应印刷在补充规则和路书中。
22.6 如果赛员需要退出某个赛段的比赛以便返回营地,可以与赛事指挥中心取得联系并获得该阶段的紧急解锁密码,但相关赛员将被施以固定处罚。
所有领航设备都受到控制,尤其是GPS。携带和拥有任何这些规则中没有直接提及的任何系统将导致被除名,而不管该设备使用何种模式和科技来计算或估计某人的位置。
a) 比赛专用ENB(强制车载设备)
强制安装组织者的供应商提供的单一型号的比赛专用ENB设备,不得安装其他类型的GPS。该设备必须根据说明书来安装。车组自身负责正确安装必须的机械和电子部件。必须使用3安培的保险丝保护电源供应,提供12伏稳定的连续的电压。机械安装必须可调节,并使用提供的消音组件。
该设备可以安装2个。第二台设备供应商将给予适当优惠。
b) 发给车组的设备是个性化的,每台设备都标有独立的序列码。未经ENB供应商允许,不得作任何修改。禁止车辆之间互相交换设备,违者将受到仲裁委员会的处罚,甚至除名。
c) 拉力表(赛员可以自选,但必须随车安装)
连接至主动轮或传动轴上的距离测量器。该设备不得连接至其它任何使用里程表数据的设备。该设备可以安装2个。
TRIPmeter(ENB 的功能)不能代替里程表。
d) 地磁指南针或电子指南针(报名人自由选择,可选安装)
航向表的指示功能基于地球的磁场。该设备可以包含一个内部电子补偿系统。读出可以是模拟的和/或电子的。该设备不得连接至其它任何使用指南针数据的设备。不允许任何可能允许数字数据输入或供应的连接。
该设备可以安装2个。
e) 综述
1) 禁止使用非组织者提供的GPS点。
除GPS 外,每个设备只能有1个功能(指南针、里程表等),ENB 可以有里程表的功能。只允许ENB设备与航向表和里程表相连。
2) 禁止使用所有其它类型的GPS设备或具有GPS功能或所有其它的卫星导航系统记录路线。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在比赛中使用。
禁止使用或携带任何规则中没有明确描述的所有电脑系统、电子领航辅助、程序化地图定位系统、程序化地图扫描或存储设备。
3) 禁止以任何通讯方式(有线、无线、红外等)将不同设备相联。
只允许使用内部对讲系统连接车组成员的头盔。
组织者保留随时进行实体或电子测试,以便检查:
- 强制安装设备的正常功能
- 禁用设备的使用
- 便于非注册设备安装的支架或接线。
拥有或使用禁用系统可能导致被除名。如果有涉及对报名人自选设备功能的怀疑,可能会禁止相关车组安装该设备。
4)建议各车组携带卫星电话,用于紧急事件的联络。
23. 路书
23.1 图例
23.2 路书及路线
每个车组将得到一本A5规格的路书,包括距离,图示和信息(包括特征提示和通过控制点的ENB导航坐标),车组必须按路书指示行驶,违者将受到仲裁委员会的处罚,甚至可能被除名。比赛结束前,除发放给赛员的通告外,不得将任何关于比赛路线的信息提供给任何人。
在路书发放给车组之前,路线是保密的。
23.3允许在赛车上携带:当前比赛的路线信息(大会路书);中国汽摩联先导车对路书的修改文件;
23.4 除了组织者发放的地图或在补充规则中附加的地图外,禁止随车携带任何地图。除组织者提供的GPS点和经纬线之外,不得在地图上记录任何信息。
23.5 路线勘查
比赛结束之前和比赛当中,禁止报名的赛员和有可能报名的赛员对比赛路线进行任何程度的勘查。车内只允许放置相关阶段的路书条、车内允许有地图,但不允许携带卫星图片。
任何不遵守这些规定的赛员将被拒绝发车或从比赛中除名。
23.6 信息
在任何情况下,赛员都必须调整驾驶方式,以便适应不断变化的路面状况。
在任何路面形式下(特殊赛段、行驶路段、越野路段),赛员必须全时保持警惕状态。
24. 速度控制区
24.1 组织者必须在通过人口居住区的赛段和其它地点设立限速区。ENB(GPS)设备至少每间隔100m就将记录1个脉冲信号,同时,即时速度将显示在ENB(GPS)设备上,并记录在ENB(GPS)设备中。
24.2 速度控制区的入口在路书信息栏中使用“DZ”表示,使用航点(WPS或WPE)来标记,并设有实物标志牌。在该航点90米前,GPS设备将提示赛员,他们正在接近一个速度控制区。该航点之后的90m是缓冲区,在此区域超速不受处罚。
24.3 速度控制区的终点在路书信息栏中以“FZ”表示,使用WPE点来标记,并设有实物标志牌。该航点之前90m是缓冲区,在此区域超速不受处罚。
24.4 赛员只有在进入90m有效半径后,与DZ或FZ相关联的航点才被视为有效通过。
24.5 在速度控制区内,组织者可以设定30、50或90km/h的限速。设定的限速将始终显示在赛员的ENB(GPS)上。
24.6 如果实物标志牌和航点不一致,航点将被视为正确的。
24.7 组织者可以设立最多2个连续的不同限速的速度控制区。如果后一限速区速度较高,在FZ/DZ航点(WPE)前90m开始执行较高的限速。
如果后一限速区速度较低,在FZ/DZ航点(WPE)后90m开始执行较低的限速。
24.8 在每一阶段终点,将对ENB(GPS)进行超速查验。任何违规行为都将被立即保送至赛事主管处。
24.9 超速范围在1-15km/h:1分钟×脉冲数+500元人民币固定罚款;
超速范围在16-40km/h:2分钟×脉冲数+1000元人民币固定罚款;
超速超过40km/h:
第1个脉冲:5分钟+2000元人民币
第2个脉冲:10分钟+4000元人民币
第3个脉冲:15分钟+6000元人民币
超过4个脉冲及以上,将由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罚。
24.10 第一次超速是指在一个由DZ和FZ标记的速度控制区内或在同一个速度控制区内有1次或多次超速事实的违规行为。第2次超速是指在一个新的速度控制区内有1次或多次超速事实的违规行为。如果发现第3次超速(3个不同的速度控制区),将根据记录的超速的严重程度,由仲裁委员会对违规车组进行处罚,甚至除名。
26. 行驶-速度
26.1 超速的处罚
比赛期间,在行驶路线中如果赛员违反了交通法规,交警、督查或处理此事的赛会官员必须尽快通知违反规定的赛员,符合下列内容的,可以予以处罚:
a) 整个赛事期间,车组必须严格遵守沿途各地的交通规则,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违反者将受到处罚。
b) 车组自身负责将车速调整到符合当地限速要求和交通状况。沿途路线将有警察进行雷达测速。测速结果将发给赛事指挥中心。
26.2 维修车速度-村庄
在通过村庄和城镇时,维修车必须遵守等同于赛车的限速规定。
26.3 追加处罚
在赛事期间任何参与赛事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听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和管理,赛员和相关车队后援工作车在任何公众道路的交通违章行为都将累计到阶段成绩中,(违章罚分1分,追加处罚相关车组成绩10分钟)严重违法行为将受到组委会除名的处罚。
27. 超车报警系统
27.1 ENB导航设备的超车报警功能
a) 为了使超车更安全,所有车组强制安装ENB(GPS)导航设备的超车报警功能(一种能发出提醒赛员其将被超车的信号的设备)。
b) 每一阶段比赛期间ENB(GPS)导航设备-超车报警器必须全程处于工作状态。赛员自身负责ENB(GPS)导航设备-超车报警器处于工作状态。
c) ENB(GPS)导航设备-超车报警器必须与车辆的电池直接相联。
d) 安装超车报警器时,其安装位置必须触手可及,并能让至少2名车组成员在系紧安全带时仍能使用。
e) 如果发现系统因车组的失误而不能正常工作,将被施以以下处罚:
- 对汽车组总成绩前20名、卡车组总成绩前10名的车组罚时1小时。
- 其他赛员罚款人民币2000元。
f) 所有收到后车超车报警信号的车组必须靠边减速或停车避让,让后车超越。任何在20分钟内连续收到3次声讯警告但未靠边停车以便让后车超车的车组,将在检查下载数据及后车提供有效视频后,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下列处罚:
- 对汽车组全场总成绩(截止至上一阶段)前30名的车组或种子车手罚时30分钟。
- 对其它赛员罚款人民币5000元。
- 如果有争议产生,将下载数据。
g) 所有争议事件将由仲裁委员会在听取争议双方的陈述后,由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根据不同情形,仲裁委员会可以对犯规车组所属车队中的最好成绩的车组进行处罚(罚时或罚款)。
28. 追踪系统和事故反应
28.1 为使赛员比赛更安全,将在所有赛车上安装卫星追踪系统。
卫星追踪器系统由1条(GPS)导航天线、1条铱星天线、1个追踪器1个车载支架、1条电源连接线组成。
强制要求参加比赛的所有车组必须安装该系统,并在车检时进行检查。
相关公司将安排专人于行政检验时协助车组安装设备并收取租金及押金,在比赛结束日时收回设备,检查无损后退还设备押金。
28.2 比赛期间,该装置必须始终处于工作状态,必须与赛车电瓶直接连接。
28.3 赛员自身负责该追踪系统的正确使用。如果发现因车组原因导致该系统失灵,将处以1小时罚时+罚款500元处罚,不排除仲裁委员会追加处罚。
28.4 事故反应
紧急救援:车组发生事故时,如不需救助,须向后三辆赛车出示绿旗,或将绿旗插在来车方向的高处、车顶,提示来车,否则可能受到处罚。如果出现严重事故,导致人身伤害,需要协助,应出示红十字旗。后续赛车见到前方车组出示绿旗后,可继续比赛并将情况报告给下一个观察点或控制点裁判。如事故车组出示红十字旗,前两辆赛车须停车救助,否则可能受到处罚。如确认该车组需要紧急医疗救援,可设法通知总部或告知下一个位置的执勤裁判及工作人员。鼓励车手在事故现场陪同伤员,在第三者证实的情况下,该停留时间将不被计算到比赛用时之中,或由仲裁决定给予一个合理的成绩。(只对前两辆停车的赛车给予合理成绩)
违背上述行为规范将被视为违反体育道德,而可能受到处罚,在仲裁委员会建议下,甚至可能被除名。
28.5 所有赛员必须知道
a) 追踪系统;
绿色按键:按绿色按键表示小事故,可以继续比赛。
黄色按键:按黄色按键表示赛车损坏,放弃比赛。
红色按键:长按两秒钟红色按键表示出现严重事故,导致人身伤害,需要医生到场。
- 每辆赛车必须随车携带一面白底红十字和一面绿色旗帜;一个反光三角牌。发生事故时,车组必须依照实际情况出示绿旗或红旗以及三角牌,违者将受到1000元-5000元的罚款处罚。
b) 如果后续车组发现有红十字旗出示的事故发生,必须立即停车予以营救。组织者可依据GPS采集的数据,予以适当的时间补偿。对于发现红十字旗未停车的车组,将受到仲裁委员会高额罚款的处罚。
c) 如果发生事故后,至少有一名赛员仍然清醒并能移动,他(她)必须:
1 启动超车警报系统的驻车报警功能;(黄色按键)
如果是严重的事故
2 使用追踪系统红色报警按键通知总部或启动追踪系统的报警功能;
3 如果事故赛车对其他赛员构成危险,为确保事故现场的安全,车组成员应在来车方向至少50m的显著位置码放三角牌,以提醒后续到达的赛员。任何未按此执行的车组,将受到仲裁委员会的处罚;
4 如果是需要救援服务的严重事故,最先到达事故现场的车组应:
- 停车;
- 立即分别启动追踪系统的报警功能(红色按键);以及车警报系统的驻车报警功能,(黄色按键)提示后方来车
- 对受伤车组给于急救;
- 向总部报告现场状况;
- 等待救援人员或下一车组到达;
- 启动追踪系统绿色报警按键向总部报告即将离开现场。
5 如果施救车组两次向总部报告的时间超过3分钟,该时间可从该车组赛段用时中扣除,只有前两个到达事故现场并协助施救的车组可以享受此待遇,施救车组应尽可能提供相关视频资料。
28.5 车手准则
a) 报名人和车组必须尊敬路线上的以下人群:
- 社会群众、居民
- 其他赛员
- 组织者
任何被证实的不礼貌行为将被罚款人民币2000元。
b) 报名人和车组成员在赛前或赛中所做的任何不正确的、欺诈性的和违反体育精神的行为将由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可能导致相关人员甚至被除名,或允许组织者拒绝其报名,或拒绝其发车。
c) 禁止将车轮或破损的轮胎废弃在赛事路线上。任何被发现违反此规定的报名人将被处以每个轮毂/轮胎人民币4000元的罚款。屡犯将会导致最高被除名的处罚。
29. 电子设备
只允许使用以下天线:
- 组织者供应商提供的比赛用ENB(GPS)导航设备的天线;
- 组织者供应商提供的追踪系统的铱星天线;
- 用于在授权波段上收听AM或FM公共广播的无线电天线。
禁止使用所有其他类型的天线。
违规行为可能导致被除名。
a) 无线电
整个比赛期间,禁止在车上携带任何所有HF-VHF-UHF-CB发射器和/或接收器或所有其它通讯手段。AM/FM制式的无线电广播接收器必须是商用型号,不得改装。FM接收器的波长限制在88-108MHZ。针对以上要求,会进行现场检查。所有违规行为将被处罚,甚至可能被除名。
只允许在营地区域使用单一频率的对讲机。
b) 卫星连接
禁止所有在赛段中的比赛车辆通过除追踪系统外的其它卫星连接或其它连接与外界基地或另外一辆赛车联系。
c) 数据
禁止使用除组委会指定的追踪系统和超车报警外所有能够追踪车辆和管理车辆编队的数据传输系统,无论使用什么手段或技术系统,违者除名。
30. 勘路和路线开门
组织者的勘路小组将确认比赛路线对于所有的赛车都是可通过的。
31. 维修
31.1 综述
a) 只允许由维修人员在赛车和维修车的共同使用的路线上对赛车进行维修。
b) 维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路书中规定的维修路线。
c) 在维修路线和特殊赛段之间,不允许在特殊赛段或可能的交汇处设立其它维修区。
d) 只有在不同的时间控制点关闭后,在赛事主管的同意下,可以在特殊赛段的路线上进行维修。
e)在未得到允许情况下,车辆不得逆于比赛方向行驶。
f)出于安全原因,维修车和维修人员在重返赛段接送受困赛员时,必须通知组委会,否则维修车和被其维修的赛车将同时被除名。
33.2 自主性
- T3组赛车:特殊赛段续航能力250km,推荐额外10%的续航能力。在特殊赛段中将设立加油点,确保不会因油料问题完成不了赛段比赛。
34. 油料
a) 当地油站(97#)的位置将另行通知。
b) 允许使用航空油料。
35. 保险
35.1 公众责任保险:
组织者为赛事投保了公众责任险,此保险包括赛车在赛事期间规定的时间和规定道路上的第三者责任险(包含国家规定的交强险限额)。
本保险的有效期、赔偿限额和保险范围如下:
2017年8月16日零时至8月22日比赛结束或退出比赛之时、或不符合参赛资格被除名之时截止。
35.2 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医疗急救保险:
组织者为报名参赛的国内车组投保每人不低于人民币7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30万元的意外医疗保险。保险必须在行政检验办理。
境外车组需携带有关医疗急救和转运的保险,并在注册时出示相关资料。
保险公司可为车队工作人员提供每人不低于人民币700,0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30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所有注册的车队工作人员的保险需要在行政检验时出示证明或办理。
35.3 第三者责任保险和交强险
除赛车以外的所有参赛车辆包括临时入境车辆在比赛期间必须办理第三者责任保险和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第三者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元。保险单必须在行政检验时出示。
上述所有保险必须在赛员注册时办理完毕或出示保单。
赛事组织者将在注册时提供保险服务。
其他保险事项见公告。
36. 时间卡
36.1 责任
在阶段发车时,车组将领到一份时间卡,时间卡上将分别标明目标时间和赛段的最大给时。
该时间卡将在每一阶段终点的时间控制点上交。
车组自身对时间卡负责。
36.2 修改
禁止在时间卡上做任何修改和更正,违者除名,但裁判员可以在时间卡上做修改,并签字确认。
36.3 到达控制点
车组自身负责在不同的时间控制点上交时间卡以及时间录入的准确性。当值裁判是唯一可以在时间卡上填写时间或打印时间的人。
36.4 通过控制点
车组有责任在按正确顺序通过时间卡上所有提及的控制点,违者将被处罚,甚至可能被除名。
36.5 时间卡丢失
时间卡丢失将被罚时1小时。
36.6- 阶段退出
如果在某一阶段退出,强制要求赛员在到达营地后尽快将时间卡交给秘书处。
37. 控制区
所有的控制点,例如,时间控制点、赛段发车点和赛段终点、通过控制点将通过双份的标准标识来标示。
37.4 进入控制区
在某一控制点报到完成后,严禁沿异于赛程中规定的比赛方向进入或离开控制区,违者:
- 第1次违规:罚时10分钟
- 第2次违规:罚时1小时。
- 第3次违规:固定处罚。
37.5 开始和关闭
控制点在第1辆赛车通过的目标时间前1小时应设置完毕,并在最后1个车组的目标时间后加1小时加除名时间后关闭。
37.6 拉力赛官方时间
车组自身负责在目标时间报到,车组可以对照时间控制点操作台上的官方时钟。在行政检验及各营地秘书处将提供拉力赛官方时间。
37.7 裁判的指令
车组应听从当值裁判的指挥,违者将受到处罚,甚至除名。仲裁委员会将研究所有裁判站点的事件报告。
38. 时间控制点
38.3 在控制区内停车
禁止车组在入口标志牌和裁判站点之间停车或非正常慢速行驶。一名车组成员可以停留在控制区内,停留时长仅是为了完成必要的报到程序、技术检查和ENB导航设备控制。
38.8 提前报到和迟到的处罚
在时间控制点,任何目标时间和实际报到时间之间的差异都会被罚时,每迟到1分钟,罚时1分钟;每早到1分钟,罚时1分钟。
特殊赛段计时将精确到秒。
38.9 时间控制点提前报到
任何未遵守报到程序(尤其是提前1分钟以上报到)的车组将被当值裁判记录,并将事件报告上报赛事主管。
在阶段终点时间控制点和赛后封闭停车场,允许车组提前报到而不受处罚。赛程表中对此将有描述。
38.10 修改最大给时
仲裁委员会可以随时修改规则中定义的最大给时。相关车组将会被尽快通知这一决定。只有在阶段结束时才会宣布因超过最大给时而被除名或动用固定处罚的车组名单。
39. 特殊赛段控制
39.3 在控制区停车所受处罚
任何未能在发车指令给出20秒内发车的车组将被罚时2分钟。如果车组不能依靠自身动力离开控制区,将按规定进行处罚。
39.7 发车失败
任何拒绝按其规定时间和发车位发车的车组将被罚时60分钟,且必须通知当值主裁判,当值主裁判将为其重新安排发车时间。
39.8 抢跑
任何在发车裁判给出发车指令之前发车的车组将被至少罚时1分钟或由仲裁委员会根据裁判员的报告增加罚时时间。如果重复犯规,仲裁委员会将施以更加严厉的处罚。
39.11 黄色冲刺牌和STOP标志之间的处罚
禁止在黄色冲刺牌和红色STOP标志之间停车,违者将受到15分钟的罚时。
如果车组不能依靠自身动力离开赛段终点控制区,可以由赛会官员和/或仍在比赛的赛员推出和/或拖出该区域而不受处罚。
40. 赛段
40.1 综述
在特殊赛段,所有车组成员必须佩戴符合《国际运动总则》附件L第3章标准的安全装备,违者将受到以下处罚:
- 如果发生在赛段起点,拒绝发车;
- 如果发生在特殊赛段中,由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罚,甚至可能被除名。
40.2 安全
禁止车组在特殊赛段逆行,违者将受到处罚,甚至可能被除名。
43. 通过控制点(CP)
43.1 路书上将标明CP点的编号及位置以便查找。
43.2 安全区域:a:目的是确保安全地通过CP点,一个带有限速“安全区域”将被设置在每个CP点;b:在该区域的速度被限制在每小时30公里,由ENB(GPS)控制;c:检查速度将根据下面的示意图
43.7 处罚
a) 错失任何通过控制点都将被罚时,具体罚时会公布在路书中。
b) 除检查时间卡外,也会对ENB导航设备和追踪系统数据进行分析,以便检查路线的通过情况。
在某一通过控制点关闭后,WPM/WPE的有效通过将被考虑证明报名人遵守了官方路线。在这种情况下,不会因错失控制点而被处罚。
45.5 在封闭区内,禁止赛车被其它车辆拖拽或推动。
45.6 如果车检人员发现赛车存在影响安全的隐患,赛车可以在封闭区内在1名车检人员的监督下进行维修。在此情况下,此类维修所花费的整分钟数将被被计入阶段罚时。维修结束后,将给定该车组一个新的发车时间。
45.8 在裁判的监督下,封闭区规则也有例外的情况,车组在发车点、重组或阶段终点的封闭区内可以:
- 使用车载工具更换1至2个损坏的轮胎。
- 在赛事主管的同意下,在外力帮助下更换新的风挡玻璃。
- 检查或调整胎压。
上述维修必须在发车时间之前完成,否则,每迟到1分钟罚时1分钟。
46. 成绩
46.6 分段成绩
每晚18:00在赛事总部将粘贴各种成绩。
阶段非正式成绩将在每晚21:00公布。在投诉期(成绩粘贴后至下一阶段第一位阶段发车的赛员阶段发车)过后,非正式成绩自动升级为正式成绩。
46.7 最终正式成绩
本次比赛在第1辆赛车完成全部比赛后的3个小时内,赛事的官方成绩将粘贴在赛事总部的官方公告板上。
粘贴之后30分钟,成绩生效。
46.8 颁奖
本赛事为2017中国汽车越野锦标赛分站赛,赛员积分、车队积分执行《2017越野拉力赛比赛通则》附录一的有关条款。
奖金分配方案如下:
1、汽车组(T1、T2、T3、公开组、新能源组)总成绩
名次 | 奖项 |
第一名 | 奖金+奖杯(100000元) |
第二名 | 奖金+奖杯(80000元) |
第三名 | 奖金+奖杯(60000元) |
第四名 | 奖金+奖杯(40000元) |
第五名 | 奖金+奖杯(20000元) |
第六名 | 奖金+奖杯(10000元) |
1.1、分组奖项
T1组 | 奖项 | T2组 | 奖项 |
第一名 | 奖金+奖杯(20000元) | 第一名 | 奖金+奖杯(20000元) |
第二名 | 奖金+奖杯(10000元) | 第二名 | 奖金+奖杯(10000元) |
第三名 | 奖金+奖杯(5000元) | 第三名 | 奖金+奖杯(5000元) |
新能源组 | 奖项 | 公开组 | 奖项 |
第一名 | 奖金+奖杯(20000元) | 第一名 | 奖金+奖杯(20000元) |
第二名 | 奖金+奖杯(10000元) | 第二名 | 奖金+奖杯(10000元) |
第三名 | 奖金+奖杯(5000元) | 第三名 | 奖金+奖杯(5000元) |
T3组 | 奖项 |
第一名 | 奖金+奖杯(20000元) |
第二名 | 奖金+奖杯(10000元) |
第三名 | 奖金+奖杯(5000元) |
注:分组报名车辆未达到5辆(含)仅取第一名,超过6辆赛车报名取前三名
2、俱乐部杯/厂商队杯
T1.1、 T1.2、 T1.3俱乐部杯 | 奖项 | ||
第一名 | 奖杯 | ||
第二名 | 奖杯 | ||
第三名 | 奖杯 | ||
T2.1厂商队杯 | 奖项 | T2.2厂商队杯 | 奖项 |
第一名 | 奖杯 | 第一名 | 奖杯 |
第二名 | 奖杯 | 第二名 | 奖杯 |
第三名 | 奖杯 | 第三名 | 奖杯 |
3、巾帼杯
巾帼杯 | 奖项 |
车手、领航均为女性 | 奖金+奖杯(10000元) |
完成全部比赛的车组
47.投诉-上诉
47.1 保证金
所有的投诉都必须依照《国际运动总则》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诉必须以书面形式,并随附5000元人民币的投诉费,如果投诉失败,该笔费用将不会返还。
47.2 拆解费用
如果投诉涉及对车辆进行的拆解和重新组装,投诉人必须支付一笔额外的保证金30000元。
47.3 运输费用
如果投诉不成立,对车辆进行拆解和运输的费用应由投诉人承担。如果投诉成立,对车辆进行拆解和运输的费用则应由被投诉人承担。
47.4 投诉不成立
如果投诉不成立,但因投诉而产生的费用高于保证金的话,差额应由投诉人补齐。相反,如果费用低于保证金的话,差额将退还给投诉人。
47.5 上诉
报名人可以根据《国际运动总则》第13章的规定对于已做的决定进行上诉。如果仲裁委员会的决定涉及安全问题(比如,报名人未遵守比赛路线,车辆损坏等),决定将立即生效,而不考虑任何上诉。向中国汽摩联上诉的费用是15000元,向国际汽联上诉的费用为6000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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