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有关负责人向媒体通报,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将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分解下达到全国31省(区、市)。根据方案,2014年国务院总计下达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600万辆,其中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重点地区7省市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43万辆,占淘汰任务的40.5%;非重点地区24个省(区、市)淘汰357万辆,占淘汰任务的59.5%。
黄标车是指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老旧车是指使用时间较长,污染控制水平较差的车辆。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有黄标车1300余万辆,约占汽车保有量的10%,排放的污染物占汽车污染物排放总量的50%左右。因此,加速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是改善城市大气质量的重要举措。
这位负责人指出,要完成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任务,各地必须加强政策引导,及时出台黄标车及老旧车提前淘汰激励政策;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划定黄标车限行和禁行区域,对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坚决予以强制报废;从严查处检测机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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