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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频吹风袭扰车市 市场格局或将调整
2013年11月14日来源:南方都市报

  一喜: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或将调整

  在日前举行的2013中国汽车流通行业年会上,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规划处处长陈跃红透露,《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品牌管理办法》)正在加快修订。新《办法》将对供应商的一些强势做法进行必要的限定。

  新《品牌管理办法》再次胎动

  据介绍,针对汽车流通行业的现状,商务部等主管部门对《品牌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于近日全面启动。有消息称,《品牌管理办法》修订稿已经进入部委会签程序,有望于今年四季度获批,并择机对外公布。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对此表示,“可以肯定的是,商务部在积极推进这件事。但至于能否在年内出台,并不好给出确切结果。”

  “协会已经向商务部提交了关于修改《品牌管理办法》的建议。这个政策可能涉及到若干个部委,涉及到方方面面,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完成修订的。但是从协会角度讲,《品牌管理办法》已经运行了8年,对规范市场和发展汽车行业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的发展一定会出现新的问题、新的矛盾,所以政策本身也要不断地完善。”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沈进军对媒体表示。

  2005年版《品牌管理办法》自出台之日起就争议不断,经销商认为《品牌管理办法》加剧了厂家和商家之间极不平等的地位。正是由于经销商与消费者的不满,实施仅两年后就传出商务部要对其进行重大的调整。今年8月底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态商务部正会同有关部门对现行的《办法》进行修改完善。

  经销商期盼借机改变弱势地位

  “首先是要把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放在优先位置,细化有关条款,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其次,在收取建店保证金、压库搭售等方面对供应商进行必要的限制,推动建立稳定的供应商、经销商关系,引导构建节约型汽车流通网络,促进汽车品牌销售健康发展。”沈丹阳同时表示“《反垄断法》禁止供应商与经销商达成协议,以固定产品的零售价格或限定最低零售价格。如果汽车供应商存在以上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业内人士认为,《品牌管理办法》加剧了厂家和商家之间极不平等的地位,经销商需获得汽车供应商授权才能取得经营资格,而且部分厂家要求经销商耗费数千万元建4S专卖店,厂商统一车价更是导致消费者成为最大的受害者。有经销商透露,厂家据此向经销商收取建店保证金,指定建店施工单位、用材、装饰材料等。“我们建店的时候连沙发、水壶烟灰缸这些都是向厂家采购的,一个沙发凳子就要4000多元”,对此经销商也不无怨言。

  因此,对于《品牌管理办法》即将修改的消息,经销商普遍表示欢迎。由于行业长期存在厂商地位不对等的情况,经销商怨言也颇多,特别是在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厂家无休止地压库和品牌考核令经销商“压力山大”。因此,经销商希望新版《品牌管理办法》能早日出台,改变经销商的弱势地位。“不管改的结果怎么样肯定不会比现在差,经销商可以稍稍松一口气,而且整个市场的格局,可能都会发生比较大的改变”,一位集团营销总经理对此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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