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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五大危险行为 追尾超速操作不当居前三
2013年8月27日来源:西海都市报

  11时45分,一辆省外牌照的奥迪车停靠在应急车道上,一名男子蹲在车前用布遮挡牌照,被执法人员逮了个正着。“遮挡牌照无非是想超速,年轻人喜欢速度,速度带来快感的同时,也带来了危险。”刘副支队长说。驾驶员却坚称这是头一回,但从遮挡布上的飞虫痕迹来看,明显不是第一次使用。

  案例:2013年8月17日,罗某驾驶车牌号为青A8XXXX“速腾”牌轿车,沿西湟一级公路由西宁往湟源方向行驶。9时50分,当车辆行驶至西湟一级公路34KM+700M处时,由于车速过快,与同车道许某驾驶的车牌号为青A6XXXX“江淮”牌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部分机件损坏。

  危险行为四:妨碍安全行为

  妨碍安全行为包括违章停车、行人上高速、驾驶员行车时拨打电话等,当前,因这些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达17起。

  10时35分,一辆车牌号为青BEXXXX的小轿车停靠在应急车道上,执法人员对驾驶员陈某做出相应处罚。可不一会儿,陈某驾车追上了执法车,与执法车擦身而过时,陈某从车窗伸出手示意执法车停下。原来,陈某不服执法人员的处罚,他认为自己只是停车一分钟上个厕所而已。“这样的行为太危险了,你想过后果吗?执法过程中若有异议可投诉,但不能采取过激行为。”执法人员严厉地批评了陈某,并扣留其证件。

  案例:2013年1月29日,袁某沿京藏高速由马场垣至西宁方向步行。1时40分,当其行至京藏高速马场垣-西宁1760Km处时,与马某驾驶的青B3XXXX中型厢式货车相撞,袁某在送医途中抢救无效死亡。

  危险行为五:不按规定变更车道

  高速公路上,车辆各行其道,一旦不按规定变更车道,后果将不堪设想,今年,就因不按规定变更车道引发9起交通事故。

  15时27分,一辆黑色小轿车停在行车道上,两扇车门严重受损,所幸无人员伤亡。依据驾驶员的供述,执法人员推断,驾驶员刚从机场接到家人,行驶至峡口时准备下高速,就在犹豫不决时,一辆正常行驶的大货车来不及判断情况,与小轿车相撞。

  案例:2013年2月25日20时30分,王某驾驶车牌号为青AX3XX的小型客车,由韵家口左转进入西宁至互助土族自治县一级公路时,没有避让直行车辆,与张某驾驶的车牌号为青B3XXXX的重型货车相撞,造成两车部分机件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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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高速行车 超载 超速 安全车距 | 责任编辑:车新闻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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