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消费者黄先生向晋安区12315台投诉称,去年11月份,他在晋安区一家超市花450元买了一部手机,当时销售人员称这是索尼爱立信品牌的手机。前几天,他的手机没有声音,
遂将手机送到商家处维修,商家检测后表示手机维修需要交100多元,黄先生认为手机还在保修期内不应收费,遂投诉。
20日,晋安区12315台工作人员仔细核对后发现,黄先生买的一款山寨版索尼爱立信手机,因为索尼爱立信的英文拼写是“Sony Ericsson”,而这款手机包装盒上的英文则是“Souy Eciosscn”,两者十分相似。后经调解,商家同意免费维修,如7日内未修好,将退换货。
“这是一种典型的傍名牌行为,我们工商部门准备对此进行立案调查。”
晋安区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并不是个案,类似的案件他们此前曾经处理多起。这些品名极其相似、雷同的山寨产品迷惑性极强,令不少消费者叫苦不迭。比如有位消费者原本想买TCL润滑油,但在商家的误导下,买了山寨版TCL润滑油——TOL润滑油,为了让“O”更像“C”,商家故意将“O”的大部分用粗线,右边中间一小部分用淡线,若不仔细看,很难发现其中的猫腻。
20日记者上网搜索发现,各地报道的类似问题还有很多,如“康帅博”、“伊俐”牛奶、“可日可乐”、“pansoanic松下”……
工商局人士表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知名商品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有关经营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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