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6日,为缓解“停车难”问题,宁波市政府除了提议“新建建筑不配建停车位不许开工”外,明确提出“新购车辆未配停车场所,拟不发牌证”。(11月16日《钱江晚报》)
对于新建建筑不配建停车位不许开工的提议,我认为没有什么问题,毕竟采取必要举措增加停车位也是政府职责。但“新车无车位不上牌”的做法,却有待商榷。
一项政策的出台应该是多方博弈的结果。“新车无车位不上牌”对于管理部门而言,或只是一两句话的事儿,可对于车主而言,却利益攸关。表面上看,新车无车位不上牌,的确对于减少新车数量有一定抑制作用。但对于管理部门而言,却不得不面临这样一个诘问,那就是该政策为什么是从现在开始?是不是侵犯了公民购车权利。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新车无停放场所不发放车牌会不会带来二手车市场的火热?
据了解,宁波市目前约有12万台车处于不当停放状态。如果按照“新车无车位不上牌”的理论,那处于不当停放状态的12万台车都应不予年检,不许上路。“一个萝卜一个坑”,这其实只是一种静止的理想状态。现实是,这些机动车都是处于运动状态。
“无车位不上牌”,这项规定的确可以控制新车购买数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停车难的问题,但这一政策有侵权的嫌疑。老车主暗自庆幸与新车主唉声叹气的局面,也有失公平。从拍卖车牌号到无车位不上牌,其实都是试图堵住机动车增长的数量,但相比于火热的汽车销售市场和公众的购车需求,这种努力其实是力不从心的。
解决停车难的问题,控制汽车数量其实是一个笨办法,关键是如何增加停车场的数量,提高停车位的利用率。
·请注意语言文明,尊重网络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车新闻新闻跟帖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