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员以赠送汽车装饰为饵 诱惑客户买车 车装好后翻脸 涉嫌强迫交易———
纪某交了买奥迪车的全款,可当车装饰好后,卖车的人却不承认之前赠送汽车装饰的承诺,并威胁说如果不付汽车装饰费就别想取车,车钱也不退。记者今天获悉,昌平检察院以涉嫌强迫交易罪将卖车人梁某等四人批准逮捕。
2010年1月的一天,纪某到昌平一汽车销售市场一家店中购买奥迪车。确定好车型价格后,销售经理梁某答应纪某赠送汽车装饰,包括真皮座椅、贴膜、脚垫。
纪某在支付全部车款后,和梁某等人一起把车送到另外一家店做装饰。但当车的装饰做好后梁某却翻了脸,不仅强迫纪某支付5000元的汽车装饰费,还强制其上1万元的保险。
经查,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间,梁某及其他三名销售员在销售汽车过程中,以价格低并赠送汽车装饰为优惠条件,诱惑客户与他们签订买车合同,再带客户到指定的汽车装饰公司给车做装饰。
车装好后梁某等人就会否认做过赠送装饰的承诺,向客户索要高额的装饰费。若客户拒付,梁某等人就以扣留车辆或延办车辆手续为由相胁迫,逼客户掏钱。
四个月中,梁某等人以这种方式强迫纪某在内的8名买车人,支付了高额的汽车装饰、保险等费用。
检察官说法
强迫交易罪是指在客观上实施了威胁等手段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强迫他人接受服务,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案中,梁某等人的行为有诈骗及敲诈勒索的因素。但四人的主观目的是为了“强卖”车辆装饰给买车人,且利用了敲诈等手段,故其行为应定性为强迫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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