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王先生反映,今年6月份他在重庆南路一家车行看好了一辆家用轿车。为了让王先生早日购车,车行的销售人员承诺,只要王先生及早订车,就赠送其具有国际品质的原厂车窗贴膜。“当时销售人员介绍,原厂贴膜比一般的贴膜价格高出许多 ,具有不退色、不起皱、隔热等优良性能。”王先生说,就在他举棋不定的时候,销售人员又承诺再赠送其真皮坐椅,“用高级真皮材料制作,坐上去冬暖夏凉”。据车行的销售人员讲,光这些赠品就价值两千多元。
在车行不断加大赠送力度的攻势下,王先生以11万元的价格订购了一辆轿车。与车行签订购车协议时,王先生要求车行将赠品的细节都写进协议里。不料,新车刚开了两个多月,王先生就发现自己的车窗贴膜变成了“大花脸”,不仅出现了退色、起皱的现象,隔热性能也体现不出来。王先生发现朋友花200元贴在面包车车窗上的低档车膜,都要比自己所谓的原厂车膜好。而所谓的真皮坐椅,经懂行的人鉴定,也是劣质的人造革制成的。
王先生觉得自己被车行“忽悠”了,于是找车行理论。结果车行对以往的承诺完全不认账,当王先生要找出购车合同跟车行对质时,才发现当时的购车合同提车后已被车行收走。“当时合同上还写着我交了购车定金1000元,车行的销售人员收回合同的理由是,担心日后双方因定金起纠纷。”王先生说,他压根没想到,车行收回合同只是为了拿走关于赠品细节的证据。
无奈之下,王先生向工商四方分局重庆南路工商所投诉车行的欺诈行为。重庆南路工商所执法人员调查后认为,尽管王先生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当时车行关于赠品的承诺,但车行也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一方没有过错,车行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经反复调解,王先生最终获得了车行2000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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