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奔驰中国在官网上发布了新三报政策,实施细则 (开始日期以零售发票日期为准)自开具零售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需要更换主要总成或主要零件的情况下,消费者可要求更换同款、同型号新车。
备注:主要总成和主要零件种类范围,以梅赛德斯-奔驰品牌乘用车及smart 品牌乘用车三包凭证为准,召回以及主动服务措施不适用本政策。车辆范围:2019年5月1日及之后由中国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初次销售的 (以零售发票日期为准)梅赛德斯-奔驰品牌乘用车(包含smart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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