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于当地时间2015年1月27日宣布,对中国乘用车和轻卡车轮胎的反倾销初裁结果。美国商务部同时也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这一裁定。
美国rubbernews.com网站报道,公布的裁定显示近70家轮胎制造商及其子公司需向美国商务部支付反倾销税。该机构的调查期为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
固铂、固特异等众多国际轮胎在华企业“躺枪”
美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管理局在声明中表示,我国应诉企业税率为19.17%至36.26%,全国统一税率为87.99%。基于初裁结果,美国商务部将指示美国海关向相关企业征收反倾销保证金。
我们在美国商务部官方网站上看到,福建佳通轮胎公司需向美国商务部缴纳19.17%的反倾销税,而中国赛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则被要求缴纳高达36.26%的反倾销税。
另有65家中国轮胎生产厂家、进口商及其附属公司则需要缴纳27.72%的反倾销税。这65家企业中不乏知名轮胎企业的在华分公司或制造工厂,包括固铂轮胎橡胶有限公司、大连固特异轮胎有限公司、韩泰轮胎(中国)有限公司、倍耐力轮胎有限公司、锦湖轮胎有限公司公司和东洋轮胎(张家港)有限公司等,以及数十家总部设在青岛和山东的中国轮胎制造轮胎企业。
按照计划,美国商务部将于2015年6月就中国输美轮胎倾销案做出最终裁定。
不过,赛车轮胎、拖车轮胎、特种轮胎、越野轮胎、非充气轮胎和临时备用轮胎则不在此次反倾销税征收之列。
或影响数万中国工人就业 我国商务部多次反对调查
有媒体报道,2015年1月21日美商务部公布了对原产于中国的乘用车轮胎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我国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指出,中国政府表示严重关切,并指出该案存在诸多瑕疵,中国政府表示严重关切。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轮胎分会史一锋秘书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美方此举是对我国轮胎行业的歧视行为,是一种纯粹的贸易保护。尤其是美国无视世贸组织的相关裁决,仍坚持不合理做法,拒绝给予涉案的我国国有企业分别税率待遇,这对我国国有企业是非常不公平的。实际上我国国有轮胎企业在出口中相对民营及外商更规范,出口产品价格也相对较高。美国对我国轮胎企业征收如此高的关税,我国半钢轮胎出口美国几无可能,这直接影响我国数万产业工人就业。
有媒体援引国家统计局及海关的数据报道,我国轮胎产量40%出口,出口中50%出口美国。而2014年年11月美国商务部宣布,初裁认定从中国大陆进口的上述产品存在补贴行为,补贴幅度为12.5%至81.29%。
德国专家:“双反”或促使中国轮胎制造商转向欧洲
另据欧洲橡胶杂志报道,德国轮胎行业协会主席Hans-Jurgen Dreschler预计,中国轮胎制造商在遭遇美国“双反”后,会加强对欧洲的交易。但他同时估计,此举并不会对欧洲轮胎交易市场产生太大影响。“欧盟地区和美国地区的汽车市场并不尽相同,其使用的轮胎规格也不尽相同。”
有分析人士指出,继美国反倾销调查后,国内轮胎企业将会转向欧洲消化产能,而按照惯例,出于稳定本国经济的考虑,欧盟也将效仿美国对中国进口的轮胎提出双反调查,势必掀起新一轮对我国轮胎的疯狂抵制。
但Hans-Jurgen Dreschler对此则认为,欧洲是否会采取与美国相同的做法,现阶段还无法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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