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蒙迪欧开了两年,想要卖车的时候,意外发现车辆竟有维修记录。觉得上当受骗的海宁车主苏先生,一怒之下把买车的4S店告上了法庭。近日,这起案件有了最新的结果。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4S店支付15.3万元给苏先生,车不退了。
新车竟有维修记录,4S店赔偿15.3万
海宁车主状告福特4S店赢了,他的经验值得一看
“按照双方协议,4S店必须在15日内付款。如届时不付,则按我们起诉书当中的21.83万元赔偿款履行。”苏先生的代理律师,浙江一墨律师事务所的孟令大律师表示。
这也是为数不多的,因疑似二次销售,车主告赢4S店的案例。之前,曾有多位车主向《汽车路路通》求助。车子刚买来,就发现了维修的痕迹。可是,4S店就是不承认,最后车主只能作罢。苏先生为什么能告赢4S店?他成功的经验在哪?
在孟律师看来,苏先生的诉求能够获得法官的支持,他手中的证据最为关键。而这份证据,就是由4S店出具的《维修工单》。这份《维修工单》显示,这辆车曾有两次维修记录,分别出现在2011年5月16日以及2011年9月22日。其中的内容,一次为“右前门钣金油漆,右后叶子板钣金油漆,工时费合计800元”,另一次为“后备箱(厢)漏水检修”。而车主购车时间为2012年。
“上面清楚显示了维修时间,以及维修的内容。特别是钣金油漆这一项。虽然在法庭中,4S店辩称这属于正常的车辆售前维护,但这显然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几乎所有人都知道,钣金油漆,就是对车辆进行的维修,而非维护。此外,《维修工单》上还有4S店的盖章,那它想逃都逃不掉了。”
此外,孟律师认为,如果碰到类似的情况,车主是否能够证明4S店有“故意隐瞒”的行为,也很关键。“我认为,如果车辆出现维修、更换零件等情况,4S店必须在购车的第一时间告知消费者。因为根据消法规定,消费者具有知晓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这个案件,既是对消费者的警示,也是对4S店的提醒。如果在购车时,4S店隐瞒了车辆的真实情况,消费者手中又有明确证据的,官司就值得一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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