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简称《汽车三包》)将全面实施,尽管有些消费者认为《汽车三包》规定退换车辆的前提条件比较苛刻,可一旦出现退换情况,关于保险费用和购置税等问题还是值得注意,8月8日,质检总局召集专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做了详细解答。
购置税未满一年可全额退
根据《汽车三包》规定,消费者新购买了一辆车,如果因质量问题,通过与经销商、生产企业商榷并达成退车协议,那么购车所产生的购置税同样可以退还给消费者。
根据专家在8月8日国家质检总局实施汽车三包规定工作进展新闻通气会的解读,记者了解到关于税费问题,如果因质量问题退车,按照已缴税款每年扣减10%的计算方式退税,购车未满一年,可以申请全额退税。
保险依据合同可退
此外,购车初期缴纳的保险费用同样可以申请退还。根据《保险法》要求,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只需收取投保人手续费,其余全部退还,保险责任开始后,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至合同解除之日应收的部分费用,其余退还投保人。
国家质检总局方面表示,退车或换车时,如果需要退保险,可依据《保险法》和保险合同进行操作。
再销售需标明“三包退换车”
消费者申请退车或换车成功之后,车辆通常由经销商或厂家将原车购回,但这辆车是否还可以再次进行销售?
国家质检总局表示,对于三包退换车,汽车企业可以在修复之后按二手车进行销售。再次销售时应当标明该车为三包退换车,并且应当说清楚退换的原因,其后续的三包责任可以由双方协商后在购车合同中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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