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汽车三包的一些重要问题想必大家都看到过,今天,编辑将会为大家讲一下哪些情况不能享受汽车三包政策。希望这篇文章会对大家有用。
●情况一:公车不享受汽车三包待遇?
这是央视国际1月15日的报道,报道当中有解说清楚的交代了8种不能享受《汽车三包》待遇的情况,同时把第一条,也就是公车是不能享受《汽车三包》的待遇。但我在《汽车三包》的第六章(三包责任免除)第29条例和30条例中都没找到相关的字眼写到“公车不享受三包待遇”所以,这一情况还需要在10月1日有待揭晓。
虽然在10月1日才揭晓,但并不妨碍我们多了解不能享受《汽车三包》条例究竟有多少种情况。
●情况二:易损耗零部件超出生产者明示的质量保证期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
每个汽车品牌都会给旗下的车型制定易损件周期,通常制定的易损件周期都适合全部车型使用。按照目前国内主流的易损件质保期为3个月或5000公里,当然,有一些是另外,比如丰田的6个月或1万公里,也有雪佛兰、别克、东风日产完全没有易损件质保期可言。
或许你对别克、雪佛兰、日产的行为表示不满,根据《汽车三包》第五章第十八条规定明确写道:“家用汽车产品的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生产者明示的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这也就是说,在《汽车三包》实施之后,以上这些点名的品牌和未点名品牌都得推出易损件周期。当然,他们也可以学习铃木的做法“只有7天易损件质保期”!因此,希望国家质检总局强制规定主流的质保周期。
●情况三:消费者所购家用汽车产品已被书面告知存在瑕疵的;
在购车时,经销商明确告知你,你所购买的汽车有瑕疵,而你却想购买的话,那么经销商会在你购车合同上明确了瑕疵部分,并且让你签名后盖上经销商印章。在往后的时间里,如果你因为该瑕疵而提出换车或退车的要求,此时,该要求会被否定。在签订合同时,你已经放弃了因瑕疵而换车或退车的权利。
●情况四:家用汽车产品用于出租或者其他营运目的的;
一般厂家在整车质保期都会规定汽车用途有:家用车和营运车,对于两者的区别为家用车的质保期比较长,比如3年或10万公里,而营运车则是1年或10万公里。而《汽车三包》都明确规定,家用汽车用作营运车之后,那么《汽车三包》则失效。
●情况五: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但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而造成损坏的;
在《汽车三包》还未制定的之后,如果你细心去看《保养手册》的话,厂家都在手册上面清楚的注明了各种不予保修的条例。为此,《汽车三包》在这基础上对于改装等范畴免责也就理所当然了。
●情况六: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而造成损坏的;
按照《汽车三包》免责条例的规定,消费者自行处理不当《汽车三包》看免责。为此,凡事以后车子出现故障之后,首先第一件事保证自身安全为前提下,立马给经销商电话,让经销商代为处理,降低风险。
●情况七: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
购买汽车之后,《保养手册》有规定保养的周期,比如6个月或10000公里就需要保养,此时,你不按照《保养手册》的保养规定进行常规保养,而且车子又出现问题之后,那么不好意思了,《汽车三包》免责条例以及写清楚了,上述情况,免责。当然,这也只是一个例子。详细情况,请大家看清楚自己汽车的《保养手册》的保养规定。
●情况八: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可以享受《汽车三包》免责条例。为此,车主们,多关心时事为上吧,或者购买保险来转移损失。
●情况九:无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的;
当涉及到《汽车三包》条例的时候,你需要证明该车是你的,那么你得出示你的购车发票和汽车三包证明。这非常合理的,如果你拿不出来,经销商无法证明该车是你的,那么不提供三包服务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总结:有规定就有免责条例,只要在用车的过程当中,没有出现上述条例就不会被《汽车三包》所抛弃。
·请注意语言文明,尊重网络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车新闻新闻跟帖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