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登录 | 注册

机动车新规5月实施 连续3次未年检强制报废
2013年3月12日来源:广州日报

  从今年5月1日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简称“规定”)将正式实施。届时,已注册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将被强制报废。

  据了解,《规定》中“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并不是指连续3年未获得检验合格标志。事实上,非营运小型汽车在使用的前六年要求两年检测一次,第七至第十五年要求一年一次,十五年后则是半年一检。也就是说,一辆全新的小车,连续3次即连续6年未进行或未通过年检。而对于购买超过15年的老旧车,连续三个检测周期(即1年半)未获得合格标志,就将面临强制报废。此外,车主驾驶逾期未年检车辆上路行驶,将受到罚款200元,驾驶证扣3分的处罚。

  对于《规定》的实施,有汽车专业人士表示,这将促进老旧车的更新,推动城市大气环境的改善。

TAGS:机动车强制报废 | 责任编辑: |
顶一下
(0)
踩一下
(0)
相关文章
已有 0 条跟帖(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登录 | 新用户注册   匿名发表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请注意语言文明,尊重网络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车新闻新闻跟帖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精品导读

更多>>商家推荐

车型排行

  • 微型
  • 小型
  • 紧凑
  • 中型
  • 中大
  • 豪华
  • SUV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