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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厅将规范出租车经营权
2011年1月7日来源:本站编辑
  今报郑州讯 郑州已经15年没有发放出租车营运证了,营运证成了稀缺资源,一辆报废期3年、经营权3年的车,要价高达40万。不过这种情况很快将得到改变。
     在昨日召开的全省出租车行业文明创建活动表彰大会上,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局长吕全德明确指出,出租车经营权属于公共资源,应当实行政府特许经营制度。对出租车经营权的配置鼓励采取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经营者;严格控制出租车数量的增长,并对新投放的出租车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度,规范出租车经营权转让。
     对于无偿取得经营权的出租车,吕全德明确指出不得转让。如果营运人确实有原因在经营期限内无法继续经营的,由管理部门收回经营权,车辆由产权所有人自行处理;通过有偿使用取得的出租车经营权在经营期限内确需转让的,政府可优先回购,政府不回购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转让,并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TAGS:交通 | 责任编辑:汽车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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