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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助理申请公开北京公车数 称涉及公众利益
2010年12月23日来源:本站编辑

“我觉得治堵措施会有效限制私家车的增长数量,但公务用车增长可能不会受到限制。”前天,为了解北京市公务用车的确切数量,在一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的叶晓静向市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委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目标直指“敏感”信息

本月20日,叶晓静从媒体上看到了市交通委公布的北京市治理交通拥堵综合措施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增加公务用车指标”。叶晓静认为,为了让市民更好地监督这条措施的落实情况,有必要公布北京市目前的公车数量。

随后,她上网查询了相关数据,据一些媒体报道,2008年北京共有公车40余万辆,还有报道说最新的数据是70万辆,但她觉得“这都不是政府机关的说法”。她还看到新闻报道,有记者就此向相关部门咨询时,得到的答复是“这个问题很敏感,无法披露”。由此,叶晓静产生了向政府部门申请信息公开的想法。

同时申请公开车型

根据2007年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除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行政机关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信息,应当主动公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还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在叶晓静看来,北京市公车数量关系到全体市民的利益,属于应该向市民公开的信息。前天,叶晓静填写了《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在“所需政府公开信息”一栏,叶晓静申请公开“北京市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北京市全额财政拨款单位所购置的公务车辆总数及具体型号清单”。

她将申请表通过EMS寄往市公安局和交通委,并根据市财政局网站上公布的申请流程进行了网上申请。“财政局负责公车采购拨款,公安局的车辆管理所应该对公车数量有备案,交通委是治堵措施的制定者,这是我选择向这3个部门提出申请的原因。”叶晓静说。

“此事涉及公众利益”

市公安局网站公布的申请步骤中提到,公安局应“对于有效的申请登记出具登记回执……收到申请后,能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给予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截至昨晚,叶晓静尚未收到上述3个部门的登记回执,但她通过EMS官方网站查询得知,自己的申请表已经寄到市公安局和交通委。

“这是一个公共事件,涉及公众的切身利益,我认为必须要公开。如果相关部门真的拒绝公开信息,我还会考虑采取其他法律措施。”叶晓静希望今后能有更多市民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保障自己的权利。

昨天,叶晓静的举动在网上引发热议,某网站的一项调查显示,超过98%的网友对叶晓静表示支持。

TAGS:公车 | 责任编辑:汽车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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