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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包销售 一业主一口气要买40个车位
2010年12月25日来源:本站编辑

-南京一开发商昨贴出“打包销售”公示,引发小区业主担心与不满

-有律师呼吁应制定相关细则,对车位销售范围和用途进行限定

打包销售 一业主一口气要买40个车位

40个车位要卖给一位业主的告示被醒目地贴在车库。陈郁 摄

南京市民陈女士是建邺区一家小区的业主,昨天她突然看见小区内一份由开发商张贴的告示,上面的大致内容是,该小区有一业主欲一次性购买40个停车位,若在限定时间内其他业主不进行购买的话,将与此业主办理认购签约手续。据悉,每个车位大约10多万,一下子掏400多万着实令人咋舌,而此告示一出,也立即引起了小区业主的不安,大家担心,这位购买者一下子就要买去小区这么多车位,是不是在炒车位?而暂时没车的车主更是担心,以后自己买不到车位怎么办?

业主投诉 把车位一下“打包”卖掉,我们怎么办?

“一户人家一下子买40个车位,这不明摆着是‘外人’用嘛,坚决不能同意!”因为限定的期限为下月9日之前,看了“告示”后,陈女士立即和邻居们有了个初步态度,于是他们按照“公示”上面所留下的联系电话,纷纷向开发商表达了他们的意见。

陈女士说,实际上,他们小区的车位并不算多,而之所以现在还有100多个车位没有卖出去,主要是大伙儿觉得,买车位不太划算,一下子要交出10多万,每个月还要另外交80元管理费,而在小区租车位,一个月所有的费用也就300元。

在陈女士看来,如果是一个业主买两三个车位,她还觉得可以理解,因为家里面可能车多,但是一下子买40个车位,这显然不是一户人家所能用完的。她担心,这些多买的车位,可能会被所谓的业主转租给外面人停车,这对于小区安全肯定存在严重隐患。

除了担心可能发生的小区安全隐患,一些没买车的业主则担心,自己以后买了车,哪还有位置停呢?业主刘先生说,虽然现在自己没有车,但以后迟早都是要买的,如果一个业主能买40个车位的情况,再复制一次,那以后他的车自然就没有地方停了。他认为,当初小区在建停车位的时候,其数量是和小区实际居住户数成比例的,但如果有钱的业主可以任意买车位的话,那么显然就有失小区车位服务业主的宗旨了,因此他坚决不同意小区车位被人“垄断”。

买家是一公司,自用还是投资尚不清楚

记者昨天下午来到了位于集庆门大街的这个小区,在小区地下停车场的入口处,一张盖着开发商公章的“告示”被贴在墙上,告示上写着,开发商根据主管部门在2008年批复的,可以向同一业主出售第二个小区车位的文件精神,他们将向该小区一位住户一次性售卖40个车位。开发商“善意”的提醒,尚没有购买车位的有车业主,抓紧机会赶紧买车位。

究竟是哪位业主要一下子买这么多车位?记者根据“告示”上留下的门牌号码,找到了业主的“住处”。其实所谓的“住处”就是两处门面房。该小区的一位物管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两处门面房的主人是南京一家建筑施工公司,据他分析,公司购买这么多车位,要么是给员工停车用,要么可能就是一种投资,因为车位毕竟是小区的稀缺资源。

“购买小区车位的只要是业主,我们不管他是公司还是个人。”记者随后又根据“告示”上所留的开发商电话号码,与销售方南京这家开发企业取得联系,相关人士表示,他们既然将“告示”贴出来了,那就确实准备在限定日期后,把40个车位卖给这位业主,他们了解的信息是,这个业主身份确实是一家公司,而购买来的车位就是用于给员工停车的,至于最终的目的,他们不知道,也管不了。他们认为,作为开发商,把40个车位卖给一个业主是正常的行为,因为开发商建出这么多的车位就是用来出售的,不可能等个几年让业主一个一个来买,而对于部分业主说以后买车没有车位了怎么办,只能由这些业主自己衡量了。

律师说法法律缺失让车位可以随意卖,应该加以限制

对于一个业主一下子买去小区40个车位的做法,南京市房产局物管科有关人士给出的答复是,只要开发商拥有小区车位的所有权,那么他就可以处置属于自己的车位,向业主进行销售。而目前的法律也没有规定限制小区业主购买车位的数量。

该人士进一步补充说,只要业主将车位购买之后,无论是房产局还是开发商都没有权利限制车位的使用人身份,也就是如果购买者将车位转租或是给外小区的车主使用,小区物管或是开发商都没有权利进行制止。

“目前的法规确实对小区车位的管理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这也使得小区车位问题有可能出现潜在的安全隐患。”江苏天之权律师事务所曹义怀律师表示,由于车位是开发商投资建设,原始所有权自然归开发商,并且应当由开发商依法进行转让或租赁。而车位出售的数量目前法律上却没有明确规定。既然该公司是业主,他也就有权购买车位;对于其他业主的质疑与反对是没有作用的,开发商还是有权出售车位的。

不过,曹义怀律师也表示,小区车位作为居民必要的配套设施,其建设的初衷就是为了小区业主所服务的,而现在各种法规对这一“服务原则”都没有进行强调和明确,显然存在一定的法律缺失,如今有的开发商毫不顾忌小区业主权益,“自主”的对外销售小区车位的做法,很可能会引发小区安全问题和纠纷。为此,他建议相关部门应该进行调研,尽快出台相关细则,对开发商的销售范围和销售后的使用用途进行一定的限定。

数据

南京车位缺口至少5成

根据国家统计局南京城调队提供的数字,截至2009年年底,南京城镇住户每百户中拥有的家用汽车(即私家车)为13.5辆,平均每7.4户就有一辆私家轿车,且还在不断上升,与私家车数量猛增情况相反,南京车位的缺口至少有5成。

记者手中的一份文件显示,根据2003年实施的《南京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设置标准与准则》要求,100平方米左右的户型,老城区内平均5户用3个车位,新城和郊县平均5户用4个,但实际上,在南京一些建设较早小区的车库配建比仅20%。

南京最贵小区车位70万

有了停车难、供求关系失衡的现实,车位价格攀升成为顺理成章的事情,因此一些投资人也将目光投向了炒车位。记者调查发现,南京一家小区的车位价格已经被炒到了每个70万元。

“现在南京最贵的车位已达到每个70万元。”国家统计局南京城调队提供的一份数据显示,在城中的一些品质楼盘,由于车位配比缺失,其中的一个小区最贵的车位已经售价超过了70万元,而在两年前,南京最贵车位的价格只有30万左右。

转让车位要交重税

炒房缴税,炒车位的代价也不小。南京市房产局产权市场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车库不是住宅,而是属于非住宅类别,因此交易时会征收相当高的税。

该人士表示,首先契税要按4%征收,而物业维修资金则按是否带电梯划分:带电梯的小区按3%、不带电梯的按2%缴纳。另外车库转让时由于属于“非住宅转让”,非住宅没有5年的限制,转让一律要按5.5%的比例缴纳营业税,而转让的个人所得税部分,要按差值部分的20%征收。因此转让车位的成本也是非常高的。

TAGS:停车 | 责任编辑:汽车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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