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考驾照太难,一男子在别人的驾照上贴张自己的照片,然后驾驶大巴车上路接送公司员工。昨日,福田交警查获这名使用伪造驾照的司机。然而,新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中并无对伪造驾驶证进行处罚的条款。交警最终以无证驾驶对该男子处以拘留15天,罚款2000元的处罚。
昨日上午8时10分,福田交警大队南园中队邱警官在深南路上海宾馆附近一公交车站查车时,一辆没有营运资格的大巴车在公交车站停靠上下客,于是邱警官对该车进行例行检查。邱警官在检查大巴司机的双证时,发现司机“李某涛”的驾驶证似乎有异常,于是暂扣车辆,对司机做进一步调查。
经过网上信息比对,“李某涛”竟与眼前这名男子不是同一个人。在民警的再三追问下,大巴司机才吐露实情。原来,该男子真名李某伟,自己买了一辆大巴车后挂靠在租赁公司,平时受一些公司企业租用接送员工上下班。李某伟称,他的司机最近辞职了,一时间找不到司机,为了不耽误赚钱,他自己上阵当司机。可他连驾驶证都没有,李某伟称:“要开大巴车,A牌太难考了!”于是他想起街头制假证的小广告,便在老乡家中顺手拿走了一张驾驶证复印件,向街头小广告制假证的人提供了自己的照片,照着复印件的样子伪造了一张“高仿真”的驾照。拿着假驾照,从来没进过驾校学车的李某伟自己当起了大巴司机,还接送企业员工。没想到刚开了一个多月,就被交警查获。
经调查,李某伟根本就没有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8月1日来,3名司机因变造号牌被罚款5万元,拘留15天,记12分。这史上最严厉的交通处罚引起市民热烈关注。在新交通管理条例中,会被处以五万元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包括了:“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但另一方面,翻遍新条例,却没发现有哪一款对使用伪造驾驶证作出处罚规定。
市交警局法制部门介绍,新条例中没有规定的,可以依照广东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金焰表示,新条例应该对使用伪造驾照进行严处。他认为:“使用伪造行驶证和使用伪造驾驶证,两种违法行为的危险性是一样的,一个使用伪造驾驶证的人,很可能根本就不会开车,这样的人上路,无疑是马路杀手。在国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这两者也是并列在同一款项进行同类处罚的。”
·请注意语言文明,尊重网络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车新闻新闻跟帖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